2006年10月19日,星期四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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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华社播发中央关于构建和谐社会的决定
  新华社18日受权播发《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》(以下简称《决定》)。《决定》由中共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。
  《决定》共分八个部分,分别是: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性和紧迫性;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指导思想、目标任务和原则;坚持协调发展,加强社会事业建设;加强制度建设,保障社会公平正义;建设和谐文化,巩固社会和谐的思想道德基础;完善社会管理,保持社会安定有序;激发社会活力,增进社会团结和睦;加强党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领导。
  《决定》指出,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,是国家富强、民族振兴、人民幸福的重要保证。我们要构建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,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上,中国共产党领导全体人民共同建设、共同享有的和谐社会。《决定》提出了到2020年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9大目标和主要任务。
  《决定》提出,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,要遵循以下原则:必须坚持以人为本,必须坚持科学发展,必须坚持改革开放,必须坚持民主法治,必须坚持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,必须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全社会共同建设。《决定》强调,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,关键在党。